发布时间:2008-04-19 信息来源:
全联厅(经)通〔2008〕5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副省级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本会各直属行业商会:
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工商总局、广电总局、国家旅游局、贸易促进会、全国工商联、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、山西省政府、安徽省政府、江西省政府、河南省政府、湖南省政府、湖北省政府共同主办的“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”(以下简称“中博会”),将于2008年4月26——2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。
此次中博会以“承接产业转移,促进中部崛起”为主题,以物流、金融、汽车、旅游、节能环保、高新技术、光电子等行业为重点,突出中国中部区域特点,通过投资贸易展览,招商引资项目推介,经贸合作洽谈,经济论坛等多种形式,为中外客商搭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平台,推动国际资本、国内沿海产业向中国中部地区转移,实现双向互动、互利共赢,促进共同发展。届时,我国家领导人拟出席博览会,外国政要和官员驻华使节,国际组织代表,华人华侨及友好人士,境内外工商企业代表,专家学者,新闻媒体等近3万人参会参展。预计现场参观达20万人次。
“中博会”期间,将举办“万商西进高峰论坛”、“跨国公司座谈会”、“项目对接会”、“东湖论坛”以及“专题推介及研讨”等活动。详情请登录http://www.hbdofcom.gov.cn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望各地工商联高度重视此次“中博会”,组织当地民营企业参会(可组团参加),积极参加“中博会”的投资对接活动和系列研讨会,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。
二、湖北省、山西省、安徽省、江西省、河南省、湖南省中部六省政府为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,请中部六省工商联积极组团参会,每省组织50位左右的知名民营企业家;上海市、浙江省和江苏省工商联地处中国企业500强相对集中地区,请你们还要做好重点邀请中国企业500强中民营企业负责人参会的工作。
三、请于3月10日前将组织本地企业参会及组团情况和参会回执(见附件)送湖北省工商联。
四、出席第三届“中博会”企业人员费用自理,各地工商联带队领导费用由湖北省工商联承担。
具体参会事宜请与湖北省工商联经济部联系
湖北省工商联经济部
联系人:王丽翔 毛洪炜 樊孝辉
电 话: 027-88075457(传真) 027-88071769
E-mail:fxh@hubei.acfic.cn
全国工商联经济部
联系人:赵征然、王彬
电话及传真: 010-65227105
E-mail: wwhh246@sina.com
附件
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
参 会 回 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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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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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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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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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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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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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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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 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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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 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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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 别 |
□投资商 □进出口商 □国内贸易商 □其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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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兴趣的行业或项目 |
投资 贸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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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会选择 |
□参会 □参展 □项目对接 □贸易洽谈 □专题推介研讨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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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 |
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洪山路10号湖北饭店二号楼5楼 (430071) 综合协调部:027-87839136 邀商接待部:027-87839128 项目对接部:027-87839128 展 览 部:027-87839137 值班电话:027-87839120 传 真:027-87839123 网 址:www. Expocentralchina.org.c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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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请于3月10日前将此表寄或传真至湖北省工商联
湖北省工商联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首义路71号
邮编:430060
联 系 人:毛洪炜 樊孝辉
电话及传真:027-88075457
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
主题词:经济 “中博会” 第三届 通知 抄送:中央统战部五局 本会主席、党组书记,孙安民副主席,秘书长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08年1月28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