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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企业参加“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8-04-19        信息来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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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全联厅(经)通〔2008〕5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副省级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本会各直属行业商会: 

 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工商总局、广电总局、国家旅游局、贸易促进会、全国工商联、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、山西省政府、安徽省政府、江西省政府、河南省政府、湖南省政府、湖北省政府共同主办的“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”(以下简称“中博会”),将于2008年4月26——2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。

  此次中博会以“承接产业转移,促进中部崛起”为主题,以物流、金融、汽车、旅游、节能环保、高新技术、光电子等行业为重点,突出中国中部区域特点,通过投资贸易展览,招商引资项目推介,经贸合作洽谈,经济论坛等多种形式,为中外客商搭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平台,推动国际资本、国内沿海产业向中国中部地区转移,实现双向互动、互利共赢,促进共同发展。届时,我国家领导人拟出席博览会,外国政要和官员驻华使节,国际组织代表,华人华侨及友好人士,境内外工商企业代表,专家学者,新闻媒体等近3万人参会参展。预计现场参观达20万人次。

  “中博会”期间,将举办“万商西进高峰论坛”、“跨国公司座谈会”、“项目对接会”、“东湖论坛”以及“专题推介及研讨”等活动。详情请登录http://www.hbdofcom.gov.cn

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请望各地工商联高度重视此次“中博会”,组织当地民营企业参会(可组团参加),积极参加“中博会”的投资对接活动和系列研讨会,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。

  二、湖北省、山西省、安徽省、江西省、河南省、湖南省中部六省政府为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,请中部六省工商联积极组团参会,每省组织50位左右的知名民营企业家;上海市、浙江省和江苏省工商联地处中国企业500强相对集中地区,请你们还要做好重点邀请中国企业500强中民营企业负责人参会的工作。

  三、请于3月10日前将组织本地企业参会及组团情况和参会回执(见附件)送湖北省工商联。

  四、出席第三届“中博会”企业人员费用自理,各地工商联带队领导费用由湖北省工商联承担。 

  具体参会事宜请与湖北省工商联经济部联系

  湖北省工商联经济部

  联系人:王丽翔  毛洪炜   樊孝辉

  电  话:  027-88075457(传真)   027-88071769

  E-mail:fxh@hubei.acfic.cn

 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

  联系人:赵征然、王彬

  电话及传真:  010-65227105

  E-mail: wwhh246@sina.com

  附件

  

  第三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

  

  单位名称

   

     

   

     

   

  职 务

   

  电子邮箱

   

     

   

  传 真

   

     

   

     

  □投资商   □进出口商   □国内贸易商   □其它

  感兴趣的行业或项目

  投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贸易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参会选择

  □参会 □参展 □项目对接 □贸易洽谈 □专题推介研讨会

  

  

  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

  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洪山路10号湖北饭店二号楼5楼  (430071

  综合协调部:027-87839136      邀商接待部:027-87839128

  项目对接部:027-87839128        部:027-87839137

  值班电话:027-87839120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真:027-87839123

  电子信箱:expocentralchina@126.com

      址:www. Expocentralchina.org.cn

  注:请于310日前将此表寄或传真至湖北省工商联

  湖北省工商联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首义路71  

  邮编:430060

      人:毛洪炜  樊孝辉

  电话及传真:027-88075457

   

  

 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

  

    主题词:经济  中博会”  第三届  通知    抄送:中央统战部五局   本会主席、党组书记,孙安民副主席,秘书长   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       2008128日印发

  

  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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