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,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,7月23日,海淀区工商联召开“以案为鉴、以案促改”警示教育大会。机关全体干部参会,会议由区工商联党组成员、副主席曹燕主持。
会上,机关干部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《风腐歧途——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常增玉违纪违法案警示录》,通过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。
区工商联党组成员、副主席兼秘书长黄何传达了全区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,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以警示教育大会为镜鉴,认真查摆问题,一体贯通学查改,不断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。
区委统战部副部长、区工商联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主席石峰要求:
一要在坚持自我革命上持续用力,永葆与时俱进的政治本色。坚持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,全体人员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党性修养,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,勇于修正错误。严格按照市委区委各项要求,将自我革命精神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以自我革命推动工作革新,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。
二要在锤炼党性修养上持续用力,恪守亲清交往的行为准则。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立身、立业、立言、立德的基石,在与民营经济人士交往过程中,要严格遵循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,既要展现出积极作为、热情服务的态度,为企业排忧解难;又要坚守原则底线、保持廉洁自律的操守,做到在交往中不失原则、在服务中保持清醒,以过硬的党性赢得民营经济人士的尊重和信赖。
三要在全面履行责任上持续用力,筑牢风清气正的发展根基。管党治党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、第一责任人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构成了完整的责任链条。领导班子成员作为“关键少数”,要严于律己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。普通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,强化责任意识,时刻检视自身言行,始终坚守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,为工商联事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。